9月23日,在省定額站會議室召開了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》(簡稱“標準”)修訂工作座談會,廳總規劃師邢兆昆主持會議,省定額站對標準修訂情況進行了介紹,各參會人員對標準相關修訂條文進行意見反饋。
本次標準修訂結合我省2017年以來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現場實踐經驗,在歸納整理的基礎上,并借鑒北京、河北、山西等省市經驗,共對全文36條條文進行了修改,新增條文12條,主要是對房建工程、市政道路橋梁、管網及軌道交通工程揚塵防治工作進行了分級,對上述工程施工各階段易引起揚塵的作業過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(防治一級),基本上能保證揚塵不出工地。
會議強調,要嚴格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的統一部署,切實增強“散塵”治理的責任感、緊迫感,強化系統治塵;要深入調查研究,認真歸納匯總各有關單位提出的意見建議,盡早完成標準修訂工作。
廳研究室、廳城市與建筑設計處、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、廳建筑市場監管處、廳質量安全處、廳城市建設處、廳科技與標準處、廳城市管理處、廳執法監督處、省定額站、省質監站、省安監站、省控塵辦及標準編制組專家參加會議。